当前位置:首页 > 财经知识 > 正文

宁德市:4 月 15 日起执行公积金新办法

快讯摘要

4 月 6 日,宁德自 4 月 15 日起执行公积金新规,取消多项限制,提高低保家庭提取额度。

快讯正文

【4 月 6 日,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办法,自 4 月 15 日起执行。】文件称,取消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限制。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时,能办理购建房提取、还商贷提取、加装电梯提取以及公贷逐月冲和还商贷提取公积金业务。文件还指出,取消异地购房、还贷提取的户籍地工作地要求,提高低保家庭提取额度,职工本人或配偶为低保人群,职工账户余额可全部提取。

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,仅作参考,不涉投资建议,使用风险自担

有话要说...